10月10日下午,我市举行第九届舟山市道德模范发布活动。活动前,市委书记、新区党工委书记何中伟接见了获奖的道德模范,向他们表示祝贺并合影。
此次道德模范选树,经过广泛发动、逐级推荐、审核联评、社会公示,产生了11位道德模范和5位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其中,舟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王东方荣获“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王东方长期奋战在职务犯罪检察一线,从检12年来,参与办理职务犯罪侦查案件31件46人,初查农林、医疗、广电等线索数据将近1400余万条,成功侦办全市医院系统贪腐窝串案。他勇于创新建品牌,协调司法局等十余家单位,联合出台《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协作机制》,作为模板推广至全省,最高检、司法部及全国沿海十一个省市检察、司法部门在舟山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学习交流活动,面向全国推广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舟山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