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3月,支某某因经济拮据,产生利用发布虚假售卖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念头,遂购买了一个闲鱼APP的账号,将虚假的商品信息和图片挂在平台上以引诱被害人,并专门注册了一个微信号挂在商品页面用于联系客户。后本市居民王某看中了该闲鱼账号上待售的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欲向支某某求购,添加了该微信号。在交易过程中,支某某以闲鱼APP到账慢为由,要求王某向其银行卡转账3900元,王某信以为真,按其要求转账。支某某收款后随即删除了王某的微信,王某此时才知自己上当受骗,遂报案。经侦查机关侦查发现,后支某某还以相同手段骗取了张某3900元。上述骗得的款项,均被支某某用于还贷及日常消费。案发后,支某某已退出全部赃款。
检察机关认为,支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但因其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故依法决定对支某某不起诉。
检察官提醒
当下,网上购物已成为了我们日常消费的重要途径,在便捷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线上交易钱货不同步的特性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又到一年双十一,网上购物需谨慎。在网上购物时,货款支付应在购物网站的官方平台上操作,警惕交易对方以各种理由要求通过其他方式支付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