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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时间:2017-08-04  作者:  新闻来源: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83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市院民行处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任建兴专委主持。

会上,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柳涛汇报我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与会领导对公益诉讼工作发表意见建议,黄辉检察长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要求。市检察院分管民行工作的专职委员任建兴对下步工作开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黄辉检察长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将公益诉讼工作落实为“一把手”责任,积极对外沟通协调,为公益诉讼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统筹协调。二是对内统一思想。业务部门在办案中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案件线索的排摸,民行部门要主动与其他业务部门加强联系,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注重办案效果。要破除畏难情绪积极履行职责,敢于亮剑,同时要正确处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沟通协调和监督合作,坚持将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始终。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力求突破。以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为标准,在思想上认识到位,两级院要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自我加压,争取在县区院案件数和诉讼环节两个方面力求突破。二要围绕中心,打造精品。以两法为依据,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线索排摸力度,提高取证质量,严格适用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办成精品案。三要完善机制,务求实效。研究制定公益诉讼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公益诉讼立案标准、案件线索排摸移送机制,与法院一起探索制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内部机制。四要加强沟通,张弛有度。宣教处要同步跟进,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将公益诉讼工作结合到刚出台的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意见制度,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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