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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立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9日上午,市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举行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立仪式。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同步揭牌。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伟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军、市政协副主席邬振悦,市监察委、市委维稳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协等相关单位领导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出席仪式,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主持。

主要职能
  
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系全国首家聚焦公益保护和诉讼活动监督的举报中心,由检察机关原来的“职务犯罪举报中心”更名而来。
该举报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益损害举报线索和诉讼违法控告线索。
受理范围:
01/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02/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03/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04/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05/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06/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07/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等。

举报中心对举报、控告内容以及举报人、控告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仪式结束后,受邀领导、代表委员参观了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公益诉讼宣传展板,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并与市检察院全体干警一起参加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把受理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线索作为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以百姓的关切点作为监督重点和方向,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环保、食药监、国资、国土等单位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外部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实践符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运行规律的配套机制,推动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维护公益、强化诉讼违法监督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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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电话:0580---2560000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36号  邮编:3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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