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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日在舟山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糜方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锚定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海岛样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实现质效提升、特色发展。

、强化使命担当,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紧扣中心大局,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中实干争先、奋发有为。

全力保平安护稳定防风险。维护国家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邪教犯罪16人,共建打击和防范危害国家安全和军事利益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45件384人、审查起诉案件1100件1839人,批准逮捕281人、提起公诉1059人。推进重大工程项目、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回头看”,起诉恶势力犯罪团伙8人。严惩恶性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75人,提前介入1987年定海摘箬山特大命案,依法批捕2名犯罪嫌疑人并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维护公共安全,开展工程车运输安全、隧道设施安全、渔港生产安全等专项监督,办理的密室逃脱、剧本杀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典型案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起诉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28人,推动清理“空壳公司”38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活动,服务保障绿色石化基地、甬舟铁路及高速复线、马迹山铁矿石储运、六横“清洁能源岛”等重大项目实施。加强市场主体保护,牵头建立预防和清理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协作机制,联合排查清理“挂案”12件,为企业松绑解绊牵头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悔罪企业开展“司法康复”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办理首例侵犯网游著作权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7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624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近90%,诉前羁押率从上一年度的35.5%降至22.1%,轻罪起诉率从上一年度的25.6%降至8.3%。用心用情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百分百。积极推进诉源治理,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针对海上疫情防控、扣押船舶处置、海钓船运营安全等形成情况反映,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73件,当好法治参谋,提供检察方案,推动系统治理。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畅通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积极引导证据固定补强,依法起诉11人,其中厅级1人、县处级3人,办理涉案金额达4700余万元的傅某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创新实践以审查、调查、侦查贯通“四大检察”,在全省率先建立“三查融合”机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3人。

二、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中实干争先、奋发有为。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围绕食品安全,办理网红食品添加金箔粉公益诉讼案,推动全省范围开展专项行动。围绕水源安全,联合宁波检察机关建立大陆引水工程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围绕生态安全,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11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件,定海区检察院协同多部门打造“五峙山鸟岛保护协同中心”挽救濒危鸟类的故事,在联合国全球性会议展示。围绕燃气安全,对景区民宿开展专项监督,60多家农家乐消除安全隐患。围绕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推动全市快递行业开展专项检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2人。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涉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等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母婴用品店超范围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推动落实“督促监护令”、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制报告、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干预等制度,牵头实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督促解聘不适宜从业人员24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授课40余场次。

有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推动多部门建立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探索跨省异地联合救助,为“因案致贫”群众“兜好底”,开展司法救助28件,发放救助金51.8万元。积极参与欠薪维权专项行动,督促涉案企业清偿8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报酬130余万元。会同宁波海事法院建立船员权益保护协作机制,通过涉海民事审判与检察支持起诉工作相衔接,畅通船员维权渠道。会同市台办建立涉台检察工作联系协作制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台胞台企合法权益。

三、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在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中实干争先、奋发有为。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加强检警协作,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击海上走私犯罪等机制,共同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12件,监督撤案44件,纠正漏捕漏诉18人。办理贺某某、李某某等人走私柴油案,追诉主犯2名,立案监督3人,最高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办理“正安9”轮重大责任事故案,捕找人“顶包”的船承租人张某,并追诉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漏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2件,获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19件次,协同推进全市“判实未执、应收未收”人员实现动态清零。

精准监督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同比增加14.9%,再审、审判活动、执行活动检察建议采纳率均实现上升。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件,为弱势妇女争取扶养权、劳动者争取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提供维权保障。一件提请抗诉报告书获评全国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加强行政诉讼监督,针对海陆交通、招投标、土地税收、执法信息公开等领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4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征缴土地闲置费、耕地占用税近600万元。立足办案联合多部门出台耕地占用税征缴会议纪要、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等,助力依法行政。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0件,重特大案件率居全省第一。拓展监督新领域,开展国家级海洋保护区、古树名木、文物保护等专项行动,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档升级,推动妥善解决古城区、重点文保建筑等安全隐患。办理违规排污造成海洋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追偿生态修复补偿金2200余万元,促进用海权与护海责任相统一。成立含115名志愿者的“益心为公”之家,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四、坚持“特色发展、质效为要”,积极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海岛样板”

凝心聚力,守正创新,在深化检察品牌、提升工作质效中实干争先、奋发有为。

海洋检察工作品牌更有声。聚焦海洋、深耕海洋,用心培育海洋检察“金名片”。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海洋检察工作的决定》。加强机制创新,牵头多部门建立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机制,以行刑共治促进海上安全治理,该领域类案监督融入全市海上“大综合一体化”平台,入选全省数字检察办案指引。加强理论创新,充分发挥检校合作优势,向省检察院提供《做强海洋检察特色的浙江方案》,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获立项、发表等76篇次,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基地。加强实践创新,办理首例海商事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精品案例。舟山海洋检察实践经验在省检察院新媒体访谈、世界油商大会论坛等亮相。

数字检察实战实效更有力。全力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组建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促进数据信息跨区域传递、跨条线共享,开展数字检察专项行动25项,监督成案115件。建设“海洋检察智慧监督平台”“暂予监外执行一体化协同”项目,均进入省委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普陀区检察院获评全省数字检察示范院。

标志性成果打造更有为。机制建设走在前列,联合多部门在全国首创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机制,被采纳为省级层面制度;牵头建立国家安全“数字围栏”预警机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创新成果。案例培育实现突破,建立优秀案事例、典型案例评选机制,着力培育一批法理情相融合、“三个效果”相统一的优质案件,一起新型毒品案入选全国检察指导性案例,一起受贿案被最高检评为依法惩治索贿犯罪典型案例,9件案件获评省级精品案例,院均办理全省前列

五、传承赶考初心,锻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在加强队伍“四化”建设、激发内生动力中实干争先、奋发有为。

以政治建设统领工作。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带头读原著、悟原理、谈体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运用“群岛讲坛”、党团联学等载体,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培训85期,覆盖960余人次,引领全体干警在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中筑牢忠诚之魂。加强党建引领,将战斗堡垒建到办案一线,积极营造实干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2300余人次以“检察蓝”支援“防疫白”。

以自我革命筑牢红线。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常态化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让“有问必录”成为检察铁规。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5名同志。加强内部制约监督,落实业务分析研判、流程监控等制度,开展覆盖“四大检察”的案件评查323件次,守牢办案质量生命线。

以改革重塑激发活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成为常态,在全省率先探索部门检察官定额、动态管理,推动员额配置向案多人少、办案任务重的部门倾斜。细化检察官择优晋升标准,突出实干实绩导向,充分发挥检察官等级晋升激励作用。畅通人才交流渠道,两级检察院干警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任职、轮岗、挂职交流等90余人次,推动干部选育全市贯通,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转发推广。71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涌现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等先进集体和个人,2个办案团队获评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优秀办案团队,1名检察官主讲的《追诉漏犯的技巧和方法》获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海洋检察工作的决定》上见行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海洋检察、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检察领导干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切实以检察履职回应代表关心关切。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市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接受履职制约,重视与审判机关的配合制约,开展诉判不一案件专项评查;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5人,依法认真审查;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东海渔嫂”监督员等参与案件公开听证92件次,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公布季度业务数据、发布典型案例等深化检务公开,12309窗口接待阅卷、信息查询等1070件次,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95篇次,舟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增设“海案现”专栏以案释法,获评全省检察优秀新媒体栏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奋进新征程,我们深切感受到党委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寄予了新期待、新要求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两个先行”、助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理念思路还需拓宽,创新性、引领性举措还需深化;二是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质效和能力水平有待大力提升;三是数字检察效能还需进一步彰显;四是队伍作风建设仍需抓严抓实。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党的二十大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等部署要求,坚持“真抓实干、马上就办”,持续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海岛样板”,持续擦亮海洋检察特色品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在舟山的生动实践,为奋力书写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新篇章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政治为先,始终坚定新时代检察工作根本方向。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淬炼忠诚之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配套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至检察工作全过程,努力开创舟山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是履职为本,始终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依法能动履职。聚焦经济稳进提质和高质量发展,创新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件大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深入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定不移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初心为源,始终为践行人民至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在护航海岛共富行动中努力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将法律监督高质效作为立身之本,守牢办案质量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特色为重,始终为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提供检察标志性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海洋检察工作的决定》,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重大项目,为建设经略海洋先行示范区、打造浙江未来发展新增长极展现检察担当作为。着力推进业务质效争先进位,积极培育更多标志性成果,引领全市检察工作提质效、创品牌、树权威。

五是队伍为基,始终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统筹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人才兴检战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强化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廉政作风建设,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确保更好担负起“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百姓、促一方发展”的时代重任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新的赶考路上昂扬奋发、拼搏奋进,为走好海域海岛现代化之路、绘就现代海洋城市新图景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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