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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414日在舟山市第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糜方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全面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等决策部署,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线,坚持“特色发展、质效为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眼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检察履职积极推进平安舟山、法治舟山建设。

保障最安全城市建设。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依法从严从重惩治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邪教等犯罪,批捕38人,起诉30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270人,李文平方文杰、徐忠儿等为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团伙受到严惩,推动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专项整治,促进“伞网清除”“行业清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61人。推进依法战疫,从快起诉、从严惩治医用口罩诈骗、生产销售伪劣防疫物资、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案件。在全国率先设立驻海警检察官办公室,牵头建立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机制,为远洋渔船提供“综合法律体检”服务,推动清理碍航沉船5艘,着力构建海域行刑共治新格局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实施,检察工作站建在绿色石化、铁矿储运等重要项目一线,健全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甬舟铁路建设等工作机制。依法办理一批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合同诈骗及油品走私等案件,批捕167人,起诉405人。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妥善处置多家本地注册油品企业在外地涉非法经营情形,为自贸区制度创新、先行先试保驾护航。落实“六稳”“六保”,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联合开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等,探索企业合规工作,清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民企刑事“挂案”16件,依法不起诉涉案企业30家、企业人员108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五年来,不批捕1309人,不起诉2412人,全市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22.2%、21.5%,比上五年分别上升10.7、12.5个百分点创新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机制,有效解决矫正对象出海难、就业难、监督难。针对走私冻品、外籍船员涉疫风险等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1件,促进多领域专项治理。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寄递环节毒品犯罪预防和打击,岱山县检察院打造渔区“禁毒联盟”,多环节推动毒品治理。定海区检察院通过办理危化品违规运输、存储系列案,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组建“东海渔嫂监督员”团队,190余名监督员与检同行,共促基层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发布自贸检察、海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白皮书,讲好以案释法公开课,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嵊泗县检察院1名检察官获评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合力打造“海上清舟”。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配合做好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和人员转隶工作。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制约,建立落实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重大情况请示报告等制度。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8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15人,共同落实追赃挽损责任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履行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权,立案查办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人。

二、强化主责主业,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首次市委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更高质效的法律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有力惩治犯罪。充分发挥捕、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履行指控犯罪主导责任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477件5917人,人数同比下降1.5%,其中批准逮捕4608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660211231人,人数同比上升11.2%,其中提起公诉8770。依法严惩恶性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416。充分发挥引导侦查职能,有力指控解某某17年前故意杀人一案,昭示正义永不缺席。加强行刑衔接,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就办理危化品类案件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8家涉海职能部门形成海上运输与作业安全治理纪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145人,监督撤案35人,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83,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0人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8,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143件。构建多元化民事法律监督格局依法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9件,提出(抗诉2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1,监督民事审判活动26件,开展信用惩戒执行、不动产查封等专项监督55件。对1起海鲜冻品保管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提请抗诉,为企业挽回损失400余万元。强化虚假诉讼打击,与法院就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联合惩处等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监督纠正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45件。

促进依法行政。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49,其中生效裁判监督30件,审判活动、执行监督104件。注重在监督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与法院共涉诉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16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保护等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591,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社保金调整等专项监督,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县(区)人大常委会出台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两级院分别建立公益诉讼专业咨询委员会、公益观察员、案件专项评议等制度,切实提升公益保护实效。

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牵头全市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应用,实现网上协同办案建成远程讯问系统,实现跨岛提审无障碍。借力普陀区首创“数检督”平台,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创新数字检察监督场景,两级院一体规划、分步建设海洋检察智慧监督平台,促进线索汇集研判、线上线下巡查办案调度指挥。联合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破解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行刑衔接问题,推进法律监督模式从个案监督向类案治理转变。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办好检察民生实事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活动,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加大对“套路贷”“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860,集两级院之力依法办理被告人达94名“5.14”特大跨境通讯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2亿元“德金国际”网络诈骗系列案等大要案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11,防治网络外卖、春节展销、冷链、进口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起诉危害食安全犯罪54。关注老百姓“头顶”“脚下”安全,依法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联合多部门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助力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开展守护“美丽河湖”“碧海银滩”及古树名木、古城文物保护等专项行动,妥善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沈家门渔港船舶污水直排案,联合宁波检察机关建立大陆水工程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联合巡查、共同办理污染饮用水源公益诉讼案,守护群众“生命源泉”。着眼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依法办理非法捕捞、污染海洋环境等案件146件,开展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海龟、海马、海砂等系列案件,定海区检察院建立护海护渔护岛平台。探索生态修复、劳役代偿等修复性司法方式,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赔偿金等3400余万元,增殖放流鱼苗8700余万尾,让违法者为受损公益“买单”。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用心用情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8人、不起诉110人。积极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会同多部门构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出台细则落实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市、县(区)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教育部门编纂全省首本中职学校法治辅导教材,做好嵌入式法治教育。积极开展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群体司法救助,探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省异地联动救助,救助88117万元。关注弱势群体诉求,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19件,推进公共场所增设、改造无障碍设施68处,传递城市温度、司法温情。岱山县检察院在办理1起刑事案件中,帮助67名农民工讨还欠薪助力安过年。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专项行动,推动一批红色文化史迹得到修缮保护、烈士忠骨得到妥善安置,让英灵得以安宁。

升级检察为民服务。积极融入“最多跑一地”改革,市、县(区)检察院同步设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基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入驻县级矛调中心普陀区检察院连续27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实行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两个100%。将心比心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检察官下基层小岛,为一名船老大解开23年信访心结。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查询案件信息等7600余人次,实现电子化、远程化、“跑零次”

四、注重固本强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不断提升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水平,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5个配套规定,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司法办案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教育整顿中切实排查整治顽瘴痼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66项,为民办实事257件次。突出英模示范引领,员额检察官徐玲玲作为全省政法英模代表参加巡回宣讲。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十九条意见,构建干警廉洁从检“五张清单一张网”,落实科级以上干部与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制度。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57,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4人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对各县(区)检察院实现巡察全覆盖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改变原决定3件4人。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等活动,健全规范案件质量评查、业务分析研判、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会议等制度,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捕诉一体、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等诉讼制度改革2021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5%,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重构性改革,人员、机构、编制配置向业务一线倾斜。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完善以办案实绩为导向的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284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6人次。在全省率先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员额检察官,畅通员额检察官进退渠道

打造标志性成果。强化创新引领,积极塑造有舟山辨识度的检察品牌。自贸检察、探索海事诉讼监督等机制获评全省检察创新成果,构建海洋检察立体化监督格局入选舟山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召开全国检察系统首场海洋检察工作研讨会首届自贸检察工作研讨会。会同浙江海洋大学设立全省首个海洋检察教学基地,出版发行首本海洋检察专著。建立典型案例培育机制,全市88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精品、优秀案例,其中1破坏海洋野生动物资源公益诉讼案作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中国样本”在国际研讨会展示。

加强专业化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兴检工程,推进干部队伍系统性重塑充分运用“群岛检察讲坛”“夜研会”等特色载体,加强业务培训与岗位练兵拓展干部历练平台,先后安排101人上挂下派,补齐专业和素能短板与上海交大、宁波大学等高校加强检校合作,设立专家工作室,力促检察人员理论与实务能力双提升,获评全省检校合作创新实践基地。五年来,全市127个集体和24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以及全国检察系统个人一等功、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五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律监专项工作情况,两级院检察长带队走访代表,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周”等活动,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两级院30名员额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以评议促规范、促提升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年度工作、听取意见。积极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年来全面梳理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290余认真办结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13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160件次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00余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业务数据省级以上媒体宣传1000余篇次,舟山检察头条号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离不开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去年,党中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出台文件,市委又专门召开检察工作会议,做出有力部署。我们深切感受到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司法理念有待更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之间、各县(区)检察院之间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二是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打造检察标志性成果还需创新突破三是监督模式变革有待发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成效还需进一步彰显。四是履职能力水平有待加强,破除思维定势、敢于争先创优、勇于跨越发展的精气神需要进一步提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面临新的考验。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高度重视,全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浙江检察聚力系统重塑变革之年,也是舟山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锚定法律监督最有力“海岛样板”目标,全面开展“质效提升年”“数字攻坚年”“队伍重塑年”活动,以奋进姿态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系统性重塑、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具有舟山辨识度和全省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要求,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共同富裕示范,投身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全力助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专项行动。立足高质量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为舟山片区打造“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营造更优法治环境。扎实推进“除险保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聚力质效提升,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海岛样板”。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推进“四大检察”有机贯通、融合发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推动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延伸。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进“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突出数字攻坚,数字检察赋能特色监督。加速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建舟山海洋检察智慧监督平台,展示数字检察实战实效。切实发挥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行刑共治护航建设现代海上花园城市用好用活跨区域研讨会、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专家工作室等载体,为海洋检察司法实务提供更强理论支撑,塑造更具舟山味、海洋风的法律监督“金名片”

强化队伍重塑,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八个多跨制度,大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弘扬“艰苦创业、敢啃骨头、勇争一流”的蚂蚁岛精神,激发实干争先、创优进位的劲头。深化政治与业务建设,强化政治素能淬炼、业务技能锤炼,对标“重要窗口”全面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踏上新的赶考之路,我们使命在肩、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海岛样板”,护航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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