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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22日在舟山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决策部署,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线,以“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全力提供更强法治保障

法治护航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履职尽责,全力保障“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联合法院、公安会签《疫情防控期间涉疫情案件办理工作意见》,依法提起公诉的全市首例涉口罩诈骗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对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充分运用远程视频系统、案件管理在线服务提升办案效率,涉疫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间压缩到2.3天对监管场所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巡回检察,加强在押人员权益保障。致力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意见》,为油品、转产口罩企业送去法律风险提示等,相关举措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大优秀事例。致力于服务民生所需,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相关决定,启动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全市检察干警下基层、赴一线参与各类防疫保障1100余人次,涌现出全市“最美战疫志愿者”、定海检察巾帼志愿者等典型,相关事迹得到省市级媒体报道。

持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防范涉众型犯罪引发的金融风险,依法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2128人,审查起诉3568人,对涉案金额达1.42亿元的朱某某等17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提起公诉。运用多元化手段,开展因案致贫司法救助工作,发放救助金15人次21.7万元。深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4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8件。深化海洋检察职能,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优秀案件数量居全省前列。依法办理最高检督办的沈家门渔港船舶污水直排案,对破坏海岛自然面貌、违规用海围填等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积极引入生态修复补偿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督促非法捕捞人员增殖放流8650万尾鱼苗、收缴赔偿金及修复金1535万元、清除近岸固废125吨、恢复被污染海岸线1.2公里,为海岛生态环境构筑法治“防护网”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坚决打击、坚决依法”,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72人,提起公诉117人,立案监督10人,追诉漏罪10人,已判决案件中4名恶势力犯罪集团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聚力“破网打伞”,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决定逮捕55人,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75条。建立完善“打财断血”工作机制,会签《反洗钱和扫黑除恶工作合作备忘录》,引导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和违法所得80万余元、车辆23辆、房屋14套,监督执行涉黑恶财产刑110万元。努力提高办案质效,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和相互监督,提前介入率100%,办案周期同比缩短36.8%。

加强自贸区检察服务。积极为自贸区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制度创新、先行先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审查逮捕涉自贸案件2756人,审查起诉28105人,对高某某等36人偷逃应缴税款2亿余元特大成品油走私案提起公诉;针对多家本地注册油品企业在外地涉嫌非法经营情形,加强汇报沟通,推动形成审慎正确执法标准,妥善处理类案企业,并提出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建议;岱山县检察院驻鱼山检察官办公室积极保障绿色石化项目顺利推进,发放刑事合规风险预警告知书7份,防范不合规风险。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开展“检察伴你行——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两级院在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依法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批准逮捕28人、提起公诉35人,对可捕可不捕的23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可诉可不诉的8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少捕慎诉”、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着力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和问题。全市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分别为20.4%19.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8331246人,适用率提高到83.7%做好重大节点维稳安保、信访处置等工作。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障舟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针对景区车辆非法运营、道路建筑垃圾污染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开展源头治理。普陀区检察院积极服务远洋捕捞,联合8家单位构建远洋渔船“综合法律体检”工作平台,防范海上治安风险。加强检察大数据分析运用,形成近三年全市刑事犯罪形势报告,为市委建言献策。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15人,提起公诉1864人。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率。促进捕诉业务快速融合,探索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发挥检察官办公室作用,深化检警协作,共同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件,监督立案、撤案1927人。加强漏罪漏犯惩处,纠正漏捕、漏诉13人,其中,4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缓,对位某某等10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审查起诉,追加涉案金额7110万余元。依法提出或提请抗诉8件,已获改判5件。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70件,已采纳66件。对37人实施特赦监督。

民事和行政检察实现突破。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查65件,探索民事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促成案结事了。强化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法院已启动再审18件,其中,定海区检察院深挖细查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虚假诉讼案件20件。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件,纠正4件。运用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联合法院形成《共同推进全市涉诉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会议纪要》,注重诉讼监督与矛盾化解并重;以非诉执行监督为抓手,普陀区检察院针对非法占有海域、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的行为,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收缴行政罚款980万余元。

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加力。“数量增幅同步全省、典型案件对标全国”为目标,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2件,同比大幅上升。首次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3件收购、运输、出售海龟破坏海洋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均得到支持,15名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补偿金653万余元,该案得到多家国家级媒体报道,并受最高检指派在国际研讨会作交流。聘请2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领域专家,成立公益诉讼专业咨询委员会。在全省率先设立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嵊泗县检察院向举报人发出全市首笔奖励金。

反腐工作协力推进。强化与监委的衔接配合,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共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人,已提起公诉2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4人,依法办理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祥荣受贿案等。依法履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14种罪名的侦查职责,对2名司法人员分别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

三、聚焦办好检察民生实事,全力提供更优法治服务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322人,提起公诉8人,办理进口食品保健品安全、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件,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对10人建立禁入食药品行业“黑名单”,首次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从业禁止令”刑事抗诉案,努力形成“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维护网络信息财产安全。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校园贷”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查起诉该类案件71件367人。集两级院之力对94名被告人的“5.14”特大跨境通讯网络诈骗案提起公诉。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达1.2亿元、涉及37名被告人的“德金国际”虚假网络平台诈骗案,该案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均得到惩处。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继低保金、失业金发放核查行动后,开展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社保金调整专项监督,排查处置被违规调整养老金29人;依法监督20个工程项目未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追缴经费919万余元。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加强校园安全治理;实施“校园百米无烟区”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清理全市中小学校园附近烟草零售点115个;两级院检察长均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22所学校宣讲36场次,受众7580余人。

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深化检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受理群众举报490件,已纠正整改179件。出台落实《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实施意见》,全力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市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结结果答复两个100%。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律师阅卷、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四、聚焦检察事业转型发展,全力抓实自身能力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十九条意见》,构建干警廉洁从检“五张清单一张网”。建成检察院史馆,挖掘培育检察文化。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严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认真配合做好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巡视工作,对岱山县检察院开展巡察。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市、县(区)两级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人员、机构和编制配置向业务一线倾斜。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459件,均超额完成办案任务。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6次。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审议重大检察业务等常态化内控机制,业务数据质量列全省前茅。全年无撤回起诉、诉后判无罪案件。

加强自身专业化建设。落实人才兴检战略,推进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夜研”交流常态化,选派34人分批次赴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法院、基层一线等挂职学习。加强智慧检务建设,非涉密网统一业务办案系统、检察数据管理系统、检委会智慧会议系统等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具体牵头实施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系统,公检法司实现案件受理、文书流转、数据共享等协同应用2400余件次,协同率100%。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委员提案各1件,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司法公开等活动520余人次,通过检察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837条、生效法律文书1231份,与浙江传媒大学联合制作发布“四大检察”职能宣传片,运用各类媒体宣传检察工作1011篇次,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2019年是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深化之年。一年来,全检察机关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牵引,以“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检察工作实现了“三个更加突出”一是更加突出政治引领。认真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牢固树立“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理念,在办案中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多篇文稿获省、市领导批示肯定。二是更加突出延伸服务。积极引导干警破除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维,做细案后文章,做实案外功夫。一些工作机制入围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18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精品、优秀案例,连续十三年检察环节无进京信访案件。三是更加突出平衡发展。以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着力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筑牢根基,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人员配比从4.17:1调整为2.56:153个集体、个人及作品获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41篇理论研究课题或文章获省级以上立项、表彰或公开发表。

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在提供具有舟山特色、满足群众高标准需求的优质检察服务上还需深入探索。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在拓展监督线索、提升监督刚性方面还需积极作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需持续加力。三是依法履职能力仍需提高,适应捕诉一体的监督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基层基础、智慧检务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四是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高水平推进域治理现代化的开局之年,也是舟山干出逆周期经济飞扬新气象的关键之年。全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会议及省委、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抓好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地见效,坚持“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一条工作主线,推动“自贸检察”和“海洋检察”两翼并进,坚持“特色发展、质量为要”,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加快形成“四大检察”四轮驱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重大战略部署提供法治保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及企业复工复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工作。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三服务”活动,持续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着力为自贸试验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等中心工作,为奋力推动经济逆势飞扬、城市品质提升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二是主动融入“大治理”,助力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少捕慎诉”、刑事和解,积极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同推进诉源治理。做实做细民生实事,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抓好检察机关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工作。

三是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以特色求发展促成效做贡献。深化“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以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全面协调充分推进“四大检察”。加强自贸检察工作,统一热点难点问题办案标准,拓展民商事领域法律监督。加强海洋检察工作,深化“守护海洋”专项行动成效,进一步做实做大海洋检察。

四是围绕履职能力现代化,筑牢“四大检察”发展基础。紧扣队伍建设“四化”要求,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深化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深化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系统提质拓面工作,扎实开展数字卷宗单轨制办案等试点工作。

奋进新时代,再启新征程。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干担当、奋发有为,为我市干出逆周期经济飞扬新气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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