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关于加快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8月18日,省检察院出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文件下发之后,舟山市检察院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于8月21日下午召开党组会,第一时间学习解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提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正确认识《意见》对推动自贸试验区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以有力的举措和切实的成效,加快推进《实施意见》各项要求在舟山落地见效;要以克难攻坚、舍我其谁的勇气,着力解决好自贸区检察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下一步,舟山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自贸区检察工作,做到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行动落实上再部署,能力素质上再补强,宣传总结上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