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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召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试点工作交流会
时间:2017-12-06  作者:  新闻来源: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1月30日上午,舟山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试点工作交流会在定海区检察院召开。舟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良军及市中院、市公安局、定海区公检法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舟山市检察院根据“两高三部”授权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的意见》,并确定定海区检察作为全市首个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的试点单位。自今年8月份试点以来,定海区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8件268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的案件有87件89人,占受理案件的43.9%,均提出了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比例为100%。

  会上,舟山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定海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开展认罪认罚试点工作的工作机制建设、成效、目标以及存在的问题均作了交流和探讨,并对进一步完善细化、推进认罪认罚机制建言献策。

  舟山市检察院王良军副检察长最后强调,公检法三家要加强沟通协作,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相关办案程序和内容,共同深入推进舟山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向纵深发展,不断加强探索,总结形成有舟山特色的、适合在全省推广的经验做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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