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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25日在舟山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招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市检察院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新区建设发展大局,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舟山建设全力保障新区发展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44,提起公诉1727人;不批准逮捕113人,不起诉190。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4455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提起公诉44人,促进经济秩序有序稳定;依法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212人,有力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煽动分裂国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案件,维护网络环境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岱山县“1.28”油轮闪爆案等重大涉稳及群体性事件,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职能。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坚持“少捕慎捕”,努力修复社会关系,经审查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59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167人。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确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680人,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推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常态化发展,针对发现的较大、重大风险等级案件2730人,制定落实应对处置措施,避免因执法办案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与市中级法院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形成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息诉罢访的工作合力,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各类信访件330件,接待并妥善处置群众来访536807人次,人数同比上升79%。不断深化检察基层网络建设工作,依托基层检察室、巡回检察室打通检察机关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最后一公里”。

多措并举服务大局。制定专题检察工作意见服务中心工作,提出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等职能服务“五水共治”,重点围绕一千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与市治水办共建专项预防和跟进监督机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出台专项办案机制促进生态新区建设,联合市公安局、环保局会签工作意见,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协作配合。提出专门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关注新区建设重要领域和重大工程安全,及时向上级反映办案中发现的走私燃料油犯罪高发、监理行业收受施工方贿赂等问题,引起上级检察院及省、市领导的关注重视。

二、加大惩防腐败力度,不断推进廉政建设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围绕新区开发建设的重点领域行业和重大工程项目,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监管权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桥梁、疏港公路等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交通运输系统、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基层涉农专项资金等领域行业,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案件3543人,渎职侵权案件66人,总人数同比上升48.5%,其中犯罪金额10万元以上的28人,处级领导干部2人,科级领导干部5人。影响较大的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贪污、受贿案,犯罪金额达450余万元的舟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六横办事处原主任受贿案等。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通过办理重大典型案件强化同步预防和专题预防,召开案件剖析会13次,开展预防调查及形成检察建议28件,促进相关领域完善职务犯罪防控制度建设。推动以金塘、六横为重点的功能区职务犯罪预防精品工程,形成以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为核心,覆盖项目所在地行政机关站所、渔农村社区的职务犯罪预警防控体系。拓展警示教育受众面,全市检察机关共面向21个行业、28个社区开展预防宣讲685240人,市检察院四名院领导通过专题报告会、培训班等平台,为全市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军转干部、国企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宣讲,促进国家工作人员筑牢廉洁反腐思想防线。

严格规范侦查行为。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按照“全面、全程、全部”的要求,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年累计进行同步录音录像1523783580小时。规范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出台规定明确职务犯罪等六类案件必须主动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并作出反馈。加强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内部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执法专项督察活动,确保办案安全、文明、规范。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5件,监督撤案15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50件,侦查机关均已纠正。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漏犯10人、漏罪12条,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把案件证据关、法律关,经审查发现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54人、不起诉23人,审查后改变侦查机关认定罪名64起。

加强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零口供”案件的审查监督,对认为基层法院判决不当的2起案件提起抗诉,促进证据标准的统一适用。开展全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收监执行9名不符合保外就医规定的“三类罪犯”,并对未严格落实保外就医规定的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敦促落实整改。依法监督7名违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拓展监督渠道,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55件,同比上升22%,其中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0件,强化释法说理,促进定纷止争。以程序监督为切入点,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件。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审判、执行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监督效果。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的查处力度,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6件,岱山县检察院还与公安局、法院建立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联动机制。

四、深化“阳光检察”,大力提升司法公信

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信息的关切,搭建和完善案管中心窗口、查询电话、互联网查询系统等平台,制定出台工作规范,面向社会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律师网上办事预约、生效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等服务,为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等提供便利。全年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00余条,接待案件信息查询400余人次,接待律师阅卷334人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12份。

探索司法活动“三大公开”。针对拟作不批捕、不起诉、不支持抗诉决定及疑难复杂刑事申诉等案件,探索以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公开工作。加大实地调查、关键证据复核、不捕不诉社会调查风险评估、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公开审查力度,召开案件听证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干部、侦查人员及案件当事人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释法说理力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全年共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470余件次,有效推动了检察办案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围绕加强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出台具体意见,在扩大监督范围、完善选任机制、强化监督刚性等方面积极探索,首次尝试与市司法局联合选任一批来自基层一线,从事调解、综治、信访、维权等工作的同志担任人民监督员,相关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肯定。全市人民监督员共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活动200余人次,成为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重要见证者和监督者。

五、狠抓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检察院切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提高检察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剖析整改。结合舟山检察实际,重点在优化新区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群众工作能力、转变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和规范机关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了31项工作机制,努力使为民、务实、清廉根植于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中,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的新变化。

加快业务素能提高。充分运用检校共建平台,组织全市100余名领导干部赴华东政法大学参加专题素能培训,为检察工作提供理论支撑。顺应新区发展需求,组建金融贸易、海洋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专业学习小组开展分类研究,培养和储备一批专业性人才。发挥上挂下派、横向外派机制优势,市检察院选派12名干警分别赴上级机关、基层检察院、街道社区等交流锻炼,全面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在全省检察机关各类竞赛中,9名干警分获全省优秀检察官、优秀反贪局长、优秀反贪侦查员、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查办的一起共同贪污案件被评为全省“反贪精品案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荣获省级以上奖项12篇。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委“25条办法”、“七个不准”,严格遵守高检院各项禁令,严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加大正风肃纪专项督察活动力度,加强对检察干警落实各项条规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纠干警在工作中、八小时以外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诚恳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座谈、视察、专题调研。重视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邀请15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以“打造阳光检察,深化执法公开”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力度,形成监督检察、支持检察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全市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面对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监督力度和监督成效有待加强;转变执法方式、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还需解放思想,加大实践探索的力度;检察队伍的职业尊荣感和职业素养需要进一步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与新形势下的执法办案需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新区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加快新区发展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也面临着自身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服务保障新区实施国家战略、加快新区发展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坚持以民为本、司法为民,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改革和各项工作,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狠抓队伍建设,为新区建设和各项改革发展事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优化服务,保障新区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推动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增强机遇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深入研究舟山实施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一号工程”的法律保障措施,准确把握打击与保护、查办与预防、立足职能与延伸服务之间的关系。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先行先试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既严厉打击干扰新区建设、破坏新区发展的违法犯罪,又注重保护新区开发开放中的创业者、建设者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成果,促进增强社会活力,为新区实施国家战略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增强责任,深化法治建设。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实践者、推动者的神圣使命,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检察机关具体工作意见,主动将检察职能融入法治新区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研究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提出法律框架内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加强对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使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新区既成为经济跨越发展的新区,又成为法治示范的新区。

三、充分履职,加强法律监督。不断推进平安舟山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腐败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提高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面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健全多元化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机制,进一步开展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坚持推进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既依法按政策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又坚守法律底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四、突出重点,推进检察改革。以司法公开透明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为重点,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工作力度,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防冤假错案发生。按照一体化、集约化的要求,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机构,整合现有职务犯罪侦查力量,切实提升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水平。根据统一部署,做好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统一招录和分类管理等重大改革的调研和准备工作。

五、严格管理,狠抓队伍建设。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和落实教育、宣传、自律、监督并重的检察职业道德日常养成机制。坚持从严治检,建立健全检察官重大事项报告、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行为准则突出抓好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提高检察人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开展“规范司法建设年”活动,围绕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舟山群岛新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伟大征程已经开启,检察工作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法治,秉公司法,脚踏实地,善谋善为,为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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