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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222日在舟山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招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一手抓打击犯罪,保持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手抓矛盾化解,强化源头治理,减少社会对抗。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全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288人,起诉2043人,同比上升3.9%25%。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91人,起诉122人。针对批捕、起诉案件量大幅上升的情况,认真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健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固证、挂牌督办等机制,及时调配办案力量,加快办案节奏,通过严审细查,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批捕100人,不起诉89人,同比上升33.3%43.5%,其中未成年人25人。

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批捕、起诉“强揽工程、强卖材料、强行阻工”案件犯罪嫌疑人26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批捕、起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107人。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嫌疑人40人。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联合公安、法院、人力社保部门出台有关措施,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市场秩序。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主动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坚持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受理群众信访239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82265人次。通过“两排查一促进”行动和积案清理工作,排查出重复访、可能赴省进京访等案件54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通过领导包案、释疑解惑、教育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成功化解50件。帮助1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救助金,促进息诉罢访和矛盾化解。

    二、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体要求,着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调查核实各类举报线索。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行政执法、工程建设、涉农惠民等领域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133人,其中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案件15人,科级以上干部12人。突出抓好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案查办危害民生民利及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12人。出台职务犯罪侦查“二十六条意见”,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规定,完善侦捕诉协作配合和互相制约机制,规范办案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

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发挥全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预防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服务新区行”活动,推进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针对省“十二五”规划涉及的“海洋经济发展”项目以及“三个千亿”工程和政府主导性投资建设项目,成立重大工程项目联合监管工作小组,形成全程监控、同步预防的合力。组建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在49家共建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活动,预防工作的领域范围进一步拓展。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撰写的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市委、市人大领导的批示肯定,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年度报告。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精神,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0份,依法监督立案25人,监督撤案12人。依法纠正漏捕、漏诉11人。向法院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2.4%。依法提出抗诉5件,法院改判1件。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件,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纠正脱管、漏管人员12人。对刑事诉讼中违反程序法规定的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7件次。

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受理不服法院已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137件,立案审查47件。依法提出抗诉18件,经法院审理,改判、调解1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6件,已获得上级院支持4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80余件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若干规定》,向行政部门发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检察建议35件,采纳率达100%。加强与法院的监督配合,监督民事执行案件12

努力适应法律监督工作新要求。2012年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带来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加以应对。通过脱产培训、业务讲座、全员考试等方式深入学习掌握新法要求,召开研讨会对26个议题进行专题研究。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就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进一步达成共识、形成贯彻合力。积极推进简易审程序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侦查人员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试点工作,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召开推进会等方式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确保各项执法工作平稳衔接。

四、坚持“三个延伸”参与社会管理

立足本职,延伸职能,促进社会管理的不断深化完善,相关做法得到高检院和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

向前延伸职能,全面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在检察机关所有办案环节设置风险评估的前置程序,对执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分析,制定应对预案,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全年所办的2562件案件均进行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确定较大以上风险等级案件49件,根据情势变化实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共制定风险防范化解预案150余份,并结合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法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78件次,推动了执法办案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从“被动应急”到“主动化解”的转变。

向后延伸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运用《检察情况反映》《检察建议》等载体,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单位提出有质量的对策建议。其中关于走私燃料油、非法出售濒危野生海龟、非法制售盗版音像制品等的情况反映被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采用,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作出批示10件次。针对执法中发现的“黑车”非法营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旅游市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消除隐患、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53份,并抓好督促落实,直接推动了社会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完善。

向下延伸职能,加强检察基层网络建设。制定检察基层网络建设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派驻检察室、巡回检察室建设,确立“领导分片联系、科室对接乡镇、干警包干社区”的工作模式,实现与乡镇、社区、网格的对接和职能覆盖。建立检察联络员日常联系、基层诉求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走访乡镇(街道)238次、重点社区(村)540次、重点企业及项目112个,参加民情分析会、综治例会以及举办民情恳谈会100余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进社区、进网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集中行动,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五、强化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按照“六个严禁”“五条刚性规定”“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要求,对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处理,切实维护检察形象。

持续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开展“练技能、强素质、创品牌”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基层检察人员轮训、岗位技能竞赛、案例评析、专题研讨等活动43批次,参训人员2500余人次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省检察机关各类业务竞赛中,11名干警获得“十佳公诉人”“十佳预防岗位能手”“十佳检察公文写作能手”“优秀侦查员”等荣誉称号,33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重视青年干警培养,认真落实上挂下派、横向外派工作规定,市院选派14名青年干警到省检察院、上海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以及公安派出所进行实践锻炼。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坚持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强化与公安、法院的互相配合与制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动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媒体记者等38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两级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服务大局的意识转化为具体的执法行为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现有执法水平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施方法不多,与新刑事诉讼法,四忧、农户四需”问题,引起区委书记青年干警学历高,理论素养好,但群众工作能力不强、执法经验缺乏的问题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区建设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新区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持续创新为动力,以素能建设为保障,积极参与平安舟山、法治舟山建设,为新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新区建设围绕“新区建设需要什么、检察机关能做什么”,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突出执法办案在服务大局中的基础作用,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查办与预防、立足职能与延伸服务“三个关系”。突出打击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工程项目中“三强”“二抢”引发的刑事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损害民生民利犯罪和破坏新区建设影响新区形象的职务犯罪。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服务新区行”活动,加大检企共建力度,对重点工程、行业、环节实行专项预防和同步预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正确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保护改革者、创业者的创业创新热情,保护先行先试的良好氛围。

二是更加注重推进“平安舟山”建设。加强和改进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更加有力地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注重矛盾源头化解。密切关注和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在检察执法办案中增强预见性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执法办案效果。结合办案注意发现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建设。

三是更加注重推进“法治舟山”建设。把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作为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手段,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调整完善现有工作规范,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两法”得到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地贯彻执行。积极探索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社会管理职责。

四是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政治立场、端正执法理念。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和综合素能建设,建立检察人才分层次培养工作机制,加大拔尖人才培养力度。坚持从严治检,严格队伍管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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