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证“两非”车,还驾车顶撞民警,等待他的是将法律的惩罚。经过一个多月的“煎熬”,终于被取保候审的65岁岱山人刘某心头仍是沉甸甸的,“不知道最后会怎么判”。
3月9日上午10时50分许,刘某驾驶无证电动三轮车途径岱山县高亭镇滨港路,遇上正在路口执行整治“两非”车辆工作的民警。担心车辆被没收,刘某情急之下,顾不上民警的阻拦,便开着车撞向拦在车头的民警,开出七八米后逃离。而在逃跑过程中又逆向行驶,还用言语威胁民警,造成警用摩托车摔倒。
本来只是本能地想保住自己的车子,却没想到自己的这一行为却摊上了大事儿。当场,他被岱山县公安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
看守所里的刘某悔不当初,后悔心存侥幸驾驶了无证电动三轮车,后悔因一时情急阻碍了民警执法还差点造成人身伤害,“老实了一辈子,临老了却犯了错,真是悔死了。”
3月中下旬,岱山县公安局以刘某涉嫌妨碍公务罪向岱山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虽然刘某涉嫌妨碍公务罪,但当时车速不快,未造成民警受伤,犯罪危害不大。且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办案检察官介绍,“在审查过程中,我们也综合考虑了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的意见。”加上刘某年纪较大,没有前科劣迹,平时为人老实,与人为善,其家属、社区干部也愿意对其帮教。经审查,岱山县检察院认为刘某具有取保候审的条件,且采取取保候审可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便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近日,市检察院经复议维持原决定。
如今,暂时走出了看守所的刘某还在等待法院的判决,他冲动之下犯的错,还等着他自己“买单”。
在此,检察官也提醒:我市“两非”集中整治,是为了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在民警执法过程中,应当予以配合,不要一时冲动以身试法,触及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