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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船票赚外快,白忙一场被起诉
时间:2017-12-18  作者:  新闻来源: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每年7至8月份,是嵊泗旅游的黄金时期,游客纷至沓来,致使进出海岛的船票供不应求,枸杞、花鸟等热门岛屿更是一票难求。 

  本案中的陈某正是瞧准了这样的“商机”,在与嵊山、花鸟个别旅馆民宿达成代购意向后,便干起了“黄牛”的活。由于出入这些热门岛屿的船票实行限购制度,单凭一己之力着实不够,故每每接到代购“订单”后,陈某便会寻找一些打零工的人帮忙排队买票,有时碰到老乡也会叫上一起,人缺的时候自己的女儿、外甥女都得喊上。 

  这样,陈某就在嵊泗县汽车站、小菜园码头多次让人排队代买上述方向的船票,然后再以每张船票收取50元至60元不等的劳务费形式卖给旅馆民宿,票面金额达五千元以上,陈某从中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近日,陈某以倒卖船票罪被嵊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情节严重的行为。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黄牛”明目张胆地倒票牟利,不仅侵害了游客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更关乎海岛形象。预防倒卖船票犯罪,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还需要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知晓。同时,渔家旅馆民宿以及游客更应自觉抵制“黄牛”行为,共同维护旅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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