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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检察院海洋检察部门持续强化禁渔期违法震慑,对首起普陀区本地人员涉嫌非法捕捞案件进行立案监督
时间:2017-06-13  作者:  新闻来源:浙江在线  【字号: | |

自今年禁渔期实行以来,普陀区检察院海洋检察部门积极助力“幼鱼保卫战”,严打非法捕捞及其上下游犯罪,已立案监督多起涉嫌非法捕捞案件,有力促进海洋行政执法效果,并于日前又成功立案监督首起普陀区本地人员涉嫌非法捕捞案件,持续强化禁渔期违法震慑。

今年65日中午,普陀区院海检部门从区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该局渔政执法人员在普陀区朱家尖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涉嫌违规渔船,船上有蟹笼等禁渔期禁用工具及石蟹等违禁渔获物。海检部门会同侦监科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指导固定相关证据,同步监督案件办理,并与提前介入的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共同交流案情,做好移送立案准备。

    经现场初步调查,该船船长兼船主系普陀区朱家尖籍人,该船尚未取得相关证书,船上三名船员均无从业资格。该船于65日上午从朱家尖南沙出海,在大青山附近海域进行蟹笼作业,共收蟹笼21只,非法捕捞石蟹约70斤、杂鱼约7斤。普陀区检察院认为,该船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相关人员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天下午,普陀区检察院发函建议区海洋与渔业局将该案移送侦查机关依法审查。日前,区公安分局已对该起案件立案侦查,并对相关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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