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好朋友在网上久别重逢是否让你觉得惊喜异常?朋友遇到困难,你是否愿意施以援手?
先别急着慷慨解囊,检察官在此特别提醒:在网上与人交往,千万要擦亮眼睛,可别被骗子扮演的假“朋友”给骗了!
2017年4月,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伙骗子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判他们犯诈骗罪,处八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这伙骗子交代,他们正是通过在网上假扮“国外好友”的方式实行网络诈骗。他们事先准备了行骗“剧本”及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利用自行注册的QQ搜索地址显示为国外的QQ号码,再进入该QQ的空间,将头像、空间装饰、内容等通过电脑软件整体复制到自己所用的QQ上,使人辨别不出真假,继而用复制出来的QQ去加真实QQ的好友(即受害人),并通过分析二人在空间的互动信息,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让其帮助转汇所谓的回国机票款。与此同时,根据事先准备的“剧本”,骗子团伙中的另一个人则扮演航空公司经理配合完成整个骗局,最后所谓的机票款都汇到了被告人掌握的银行卡中。而赃款一到手,网络那端那个“回国就来找你玩儿的朋友”就永远消失了。利用这种手段,这伙骗子一共骗得赃款20余万元。
检察官表示,我们坚决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也希望善良的你能学会保护自己,让受骗的危险远离。上网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随意将自己的姓名、居住地点、行动轨迹等信息公开在互联网上,防止骗子全面掌握个人信息;记得给网络空间加把锁,使用QQ、微信等社交平台时,开启好友验证功能,防止骗子随意加入,并以假乱真;面对来自社交平台“亲朋好友”的借钱、代付款项的要求,一定谨慎核对身份,通过当面谈或其他共同亲密圈内人员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