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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假证骗取公积金86万 3人被提起公诉
时间:2017-04-07  作者:  新闻来源: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所以有的犯罪嫌疑人就在证件上做文章,以假证瞒天过海。4月5日,定海区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等3人提起了公诉。 

 

  “生财有道”  伪造证件骗取公积金 

  温州籍的90后李某(男)大学毕业后,没有正式工作,但是为了实现“干大事”的梦想,整天混际于各种“圈”。有一天,李某在一个qq群里认识了一个昵称为“阿文”的专门办假证的男子,该男子告诉他帮人提取公积金这门生意来钱非常快。所谓的帮人提取公积金,就是专门帮那些没有提取资格和条件的人,通过伪造提取公积金时所需的购房合同、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来骗领公积金。 

  经过一番了解后,李某觉得这确实是一门“生财之道”。有了“阿文”这个做假证的作为“靠山”,李某便开始专门负责找“业务”,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李某还特意跑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看办理流程。 

  熟悉了相关流程后,李某通过在各种“圈”发“带领公积金,手续方便”的小广告来招徕“客户”。2015年10月底,李某接到了第一“单”,他让对方提供身份证和一寸照片,随后通过微信传给“阿文”,2天后,“阿文”将假的结婚证和购房合同等材料邮寄给李某。当天下午,李某便将材料交给“客户”。并让客户熟悉一下上面的信息,以便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半小时后,“客户”拿着支票出来,到附近一家银行兑现,李某收取其25%的“好处费”。 

  2015年10月起,李某就这样通过“阿文”伪造假证件,并提供给他人骗领住房公积金,而他则按对方提取的公积金的数额,收取20%-30%的“好处费”,开始了他“干大事”的“探索”。起初,李某只是单枪匹马的跑“业务”,但随着“业务量”的增多,李某的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做起了“中介”以扩大生意。 

 

  链条升级 非法套取公积金86万元 

  2015年10月底,金某(女)从李某在网上发布的一则代取住房公积金信息中嗅到了“商机”,便加了李某的微信,说也想做这个生意,她可以给李某做中介提供客户,李某爽快答应。 

  2015年11月,金某又把自己的一个朋友范某(男)介绍给李某做中介。金某、范某先后为李某介绍了多名“客户”,并从中提成。 

  2015年10月至12月间,李某伙同金某、范某,通过伪造结婚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等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帮助“客户”非法套取公积金10余起,涉案金额达 86万元,获利近20万元。 

  据了解,近几年,通过伪造证件骗领公积金的案件日益增多。定海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借助诸如李某等“中介”的帮助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处,想赚钱的“中介”必会受到刑法的严惩,骗领金额多的“客户”也可能涉及犯罪。 

  检察官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不能明知自己不符合领取条件反而“另辟蹊径”通过做假证骗领公积金,到头来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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